各级纪检监察要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

日期:2023-12-04作者:佚名阅读量:
文章摘要: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新华社北京12月21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作用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作用的意见》全文如下。

统计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统计工作的基本职能。 党的十八大以来,统计现代化改革深入推进,统计监管在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统计监管机制和政策体系还不够完善,统计监管有效性有待提高,统计监管有效性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为进一步提高统计监管效率,更有效发挥统计监管作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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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更好地发挥统计数据全面性、基础性、客观性的特点,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经济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参谋助手。加快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性的统计监管体系。 坚持科学方法、遵循规律、及时准确、真实可靠、杜绝弄虚作假,坚决遏制“数字腐败”,提高统计监管有效性,让监管成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提供信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统计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着力提高统计检查效率。 充分发挥统计稽查在推动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履行统计职责中的作用,有效预防和惩治统计弄虚作假,不断加强统计工作力度。统计领域公共权力行使的监督。 坚持问题导向,敢于迎难而上,统筹协调定期统计检查、专项统计检查和“回头看”统计检查,压实各地各有关部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舞弊的责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原则上每五年进行一次定期统计检查,并对检查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需要; 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问题突出的地区和部门,酌情组织实施专项工程。 督察。 统计检查“回头看”主要关注定期检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重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长效机制建设等。 健全监督整改落实体制机制,通过通报、约谈、专项检查等措施,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 推动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市、县统计检查,加强与省、市、县党委在检查检查工作中的协调配合。 进一步加强统计检查的组织领导,增强统计检查的有效性。 建立巡视组长、副组长候选人库,建立统计巡视人才库。 建立下级向上级年度报告制度,防范和惩治统计弄虚作假,建立自上而下、层层负责的领导责任制。

(二)继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 我们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进一步完善统计违法违纪责任人处罚建议制度,完善统计行政处罚的裁量依据,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人员责任。 进一步拓宽统计违法违纪线索获取渠道,完善举报制度,统筹运用统计检查、检查、数据核查等工作成果,提高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 健全各专业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制度,严格落实基层统计机构对源统计数据的审核责任。 建立常态化统计执法机制,完善“双随机”抽查制度,积极探索检查部门统计执法情况的有效途径。 进一步加强专业统计执法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建立统计违法违纪责任追究机制,严肃追究利用职权搞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人,已辞职的也要追究责任。 通报重大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各级纪检监察要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曝光典型案例,同时加强统计领域信用建设,推动落实统计违法行为负面警示和诚信统计正向激励,积极营造统计诚信统计正向激励的良好氛围。依法统计的完整性。 发布严重失信企业认定统计标准,规范严重失信企业认定,推送至“信用中国”网站、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开披露并实施联合惩戒。 全面检查清理纠正各地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 统计机构不是实现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责任单位。 不得要求下级机关或者调查对象按照规定值填报数据。 不得随意进行调查。 对象提交的统计数据将作为各项评价、表彰和资格认定的依据。

(三)依法独立履行监测评价职责。 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将作为统计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点监测和评价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的实施情况,应对重大风险挑战、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成效显着。 等待。 加快统计制度和方法改革,持续推进国家统计数据与地方统计数据有效衔接,不断优化完善统计监测评价体系。 进一步推进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 充分利用国家、部门、地方定期统计调查和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数据,监测评估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和中长期规划实施情况各地区、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重点监督领导干部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是否存在履职不力、责任不到位甚至弄虚作假等问题。 更加注重统计监测的客观性、预警性、有效性各级纪检监察要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结合政策要求、区域特点、数据规律,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实际效果进行深入监测评估,揭示问题风险,提出政策建议。 充分发挥国家调查队制度的灵活性、快速性、高效性,加强对经济社会领域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的统计调查分析,及时为统计监测评价提供新鲜事实。 进一步增强统计监测的专业性和有效性,推动地方各级政府严格履行统计法律法规的职责,保持统计监测的独立真实。

(四)加强促进高质量发展的统计监督。 统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加强对有关部门统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构建更加科学高效的体制机制,不断夯实数据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的质量和工作基础,实现各地区高质量发展的量化评价。 重点评价各地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情况,有效反映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的优势、成果和不足,以高效统计监督和服务高质量发展。 重点督查各地区、各部门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不力的情况。 他们只追求速度和规模而不注重质量和效率,只追求短期利益而不关心长远发展。 积极推动改进政绩考核办法,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五)建立健全统计监督协调配合机制。 推动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督察监督、派驻监督、检查监督、审计监督等监督方式的整体衔接、有机衔接、相互协调,加强统计机构与纪检监察机构、组织人员和人员之间的工作协调。统计监督与党的干部管理、纪检监察、责任追究相结合。 将统计监督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任免、奖惩的重要参考。 建立健全统计监督和纪检监察信息沟通、线索传递、结果共享等工作机制。 加强统计机构、纪检监察机构、审计部门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的协调配合,实现精准对接,推动统计造假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建立健全统计监督与检查监督协调配合机制,及时向检查机构提供检查地区(单位)统计监测评价、统计检查、统计执法检查情况以及发现的问题线索。涉嫌统计造假、舞弊等重大问题。 建立统计机构与政府经济管理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促进信息共享,实施综合评价,加强结果应用,确保统计监督提出的措施和建议落到实处、有效。 整合各类监管信息资源,有效利用大数据和行政记录,建立健全统计监管重大事项会商研判和统计违法行为线索移送机制。

三、加强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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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高思想认识。 加强党对统计监督各方面、全过程的领导。 各地区、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接受统计监督。

(二)加强统筹协调。 国家统计局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统计系统自上而下的监督检查,从内到外严格整顿统计行为,依法严肃查处统计机构和人员的违纪违法案件。并有相关规定。 加强对全国统计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监督,深入调查研究,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多发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对地方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的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 充分发挥国家调查组系统在统计执法中的作用,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形成统计监管合力。

(三)积极推动落实。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关注和支持统计监督工作,听取统计监督工作汇报,提供必要保障,推动工作落实。 各级统计机构要加快推进统计现代化,加大现代信息技术运用,夯实统计基础基础,确保掌握的信息数据清晰准确。 积极开展统计监管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为更好履行统计监管职能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