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无法证明“老婆是我老婆”?开发商又要奇葩证明!

日期:2019-06-16作者:张贵峰阅读量:
文章摘要: 对于“结婚证无法证明夫妻关系”现象,当地相关主管部门不宜以“非主管部门所监管的范围”为由,仅“协商”了事,还必须进一步纠正查处、追究责任。

     对于“结婚证无法证明夫妻关系”现象,当地相关主管部门不宜以“非主管部门所监管的范围”为由,仅“协商”了事,还必须进一步纠正查处、追究责任。

奇葩证明
    “首付款近50万元交了两个多月,期间我想在房产证上加上我妻子的名字,被要求要证明是夫妻关系”。日前郭先生在海口市绿地江东首府买房遇到烦心事,其申请变更共有买房人名称时,他提交结婚证还不能证明他与妻子是夫妻关系,无奈之下他只好到公证处开具公证书。郭先生认为开发商让其开具这些证明,疑有意刁难。而海口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房产证上增加名字,非主管部门所监管的范围,将组织双方协商。
 
    尽管,诸如“证明我妈是我妈”之类奇葩证明,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甚至让人备感“审丑疲劳”,但上述结婚证无法证明“老婆是我老婆”现象,仍不能不令人慨叹。要知道,在现实生活中,相比其他各种亲属关系,夫妻婚姻关系实际上是最容易证明的,不仅户口簿中记载了相关内容,而且还有民政部门出具的专门证件——结婚证。如依据我国《婚姻法》:“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这也就是说,结婚证实乃证明夫妻关系的法定证件,具有不容置疑的法律效力。
 
    更不用说,为治理各种层出不穷的奇葩证明,此前政府还曾多次出台措施,三令五申地一再强调“四个一律取消”、“六个一律取消”等一系列治理要求,而这其中,就明确包括“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在这种背景下,上述海口购房户仍不能通过法定结婚证来证明自己的夫妻关系、“老婆是我老婆”,而被开发商叠床架屋地额外要求开具公证书,无疑显得极为荒唐,完全不可理喻。
 
    如何才能根本解决“结婚证无法证明夫妻关系”之类奇葩证明现象?若仅止于事后“协商解决”,显然远远不够,其中更重要的关键要素在于,必须对于此类奇葩行为严肃问责追责,让相关索要奇葩证明者付出应有的足够代价。而在这方面,此前中央相关文件事实上也一直不乏明确要求,如2016年8月中央多部门联合下发的通知就明确要求:“今后,凡再次出现擅自要求群众开具不合理证明导致群众办事难的,上级主管部门要及时予以纠正并追究责任。”
 
    这意味着,对于“结婚证无法证明夫妻关系”现象,当地相关主管部门不宜以“非主管部门所监管的范围”为由,仅“协商”了事,还必须进一步纠正查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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