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推荐名单公示

日期:2019-09-06作者:雄安在线阅读量:
文章摘要:雄安在线,北京8月30日电,记者从国家民委获悉,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推荐名单30日起公示。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推荐名单公示

国家民委发布会

  雄安在线北京8月30日电(记者王琦)记者从国家民委获悉,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推荐名单30日起公示。根据公示,推荐北京市东城区东花市街道南里社区居民委员会等集体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推荐北京市宣武回民幼儿园园长孟春燕(女,回族)等个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进行表彰和奖励,是国家表彰奖励工作的组成部分,一般每五年评选表彰一次。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分别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颁发奖牌奖章证书。

  记者了解到,本次评选表彰工作,首次按照党和国家关于功勋荣誉表彰的新规定组织开展,是党的十九大后首次举办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评选表彰工作自今年6月正式启动以来,相关地区和部门坚持依法依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程序(即组织初审、复审两次审核程序;分别在推荐对象所在单位、省部级范围和全国范围三级公示),做到好中选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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