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在线:一村支书十多年敛财几千万被惩处

日期:2018-08-16作者:雄安在线报道阅读量:
文章摘要:雄安在线报道:原广州市萝岗区刘村村委书记刘永添,盘踞一方十几载,不准外村人染指本地建筑工程,疯狂敛财,积累起数千万身家。

     雄安在线报道:原广州市萝岗区刘村村委书记刘永添,盘踞一方十几载,不准外村人染指本地建筑工程,疯狂敛财,积累起数千万身家。

 
    15 日,广州市两级法院集中公开宣判一批涉黑涉恶案件。其中,广州中院对刘永添等 54 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进行二审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判处主犯刘永添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财产五千零二十万元,罚金一百二十万元;判决其他 53 人二十年至两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广州中院审理查明,刘永添为获取非法利益,利用其担任广州市萝岗区刘村村委书记、刘村社区居委会党委书记的身份,制定了 " 刘村辖区内所属村、社的土地上的工程必须由本村、社人员承建,外人不能插手 " 的不成文规则。
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
 
    2004 年 12 月,刘永东、刘永森经其兄长刘永添同意,纠集他人在刘村村委门前持枪、木棍、铁棍等工具,对被害人刘某勇等人实施围攻追打、砸烧车辆,一举奠定了以刘永添为首的刘村 " 村霸 " 地位。经过多年经营,该势力团伙逐步形成了以刘永添、刘永东等人为组织、领导者,以刘永森等人为积极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2008 年至 2016 年期间,该组织相继成立企业,按照其公司不成文规则,一旦发现非组织中的单位或成员承接工程或供应建筑材料,即通过实施打砸、阻拦施工车辆、滋扰、聚众造势等违法犯罪活动或不正当手段,迫使被害人、被害单位放弃工程,最终由组织中的单位或成员承接工程或供应建筑材料,非法获取经济利益。
 
    同时,当工程混凝土供应业务由其他公司承接时,刘永东等人通过上述手段,向承建方或其他混凝土公司索取 " 地材费 "、" 管理费 " 等作为补偿。
 
    2009 年、2012 年,刘永添与刘永东密谋通过围标的方式由刘永东承接村委办公楼主体工程、绿化工程等项目,并约定在工程竣工后向刘永添等村委成员支付工程款 10% 的回扣,刘永添等人共收受贿赂 144 万元。
 
    此次广州法院对涉黑涉恶案件的集中宣判,由广州市扫黑除恶办统一组织,彰显广州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和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力度。自专项斗争以来,共审结黑社会组织性质犯罪案件 11 件 126 人,审结涉恶类犯罪案件 101 件 383 人。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