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保险上市时间未定 商业养老险仍占主流

日期:2014-04-10作者:阅读量:
文章摘要:近日保监会向各人身保险公司下发《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计划在四个城市先行试点。不过,由于“以房养老”保险产品上市时间未定,目前,传统商业养老险仍占市场主流。据了解,“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

  近日保监会向各人身保险公司下发《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计划在四个城市先行试点。不过,由于“以房养老”保险产品上市时间未定,目前,传统商业养老险仍占市场主流。

  据了解,“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一般俗称“以房养老”,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年金相结合的养老保险业务,即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屋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居住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屋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尽管舆论呼声强烈,但记者采访多家保险公司发现,“以房养老”试点仍未落地。有不少保险公司均表示,“目前试点仍在征求意见,产品还在研究,‘以房养老’最终怎么做还要看监管层指引。”新华保险副总裁刘亦工不久前就表示:“尽管我们也在试图做产品上的创新,但目前进展不是很顺利,主要问题在于各地政府未出台能推动住房养老的政策。”

  记者采访了解到,就目前的情况而言,一个完整的养老理财组合中,商业养老险能够提供稳健而全面的保障:商业养老保险回报明确,只要确定自己希望在退休后每月从保险公司领取多少养老金作为补充,就可让保险公司帮助计算出个人需要购买的额度和缴费时间,到了约定时间即可按月领钱;养老资金最基本的要求是追求本金安全并可适度收益、抵御通胀,这也是稳健理财型的商业保险辅助养老的优势所在;商业养老保险还可以强制个人储蓄,这一特点对于平常消费倾向明显、储蓄率低、投资习惯较差的人群而言具有“他律”的效果。

  中宏保险的专家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行业而言“以房养老”是一种业务创新,如能得到有效的推进,将会为部分大众消费者规划养老提供一项新的选择。

标签: